省纪委通报5起扶贫领域失职失责典型案例
日期:2018-06-01 阅读:15500
今年以来,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严肃查处了一批失职失责问题。日前,省纪委通报了5起典型案例,分别是:
铜川市新区农村工作局原党支部书记、局长高斌失职问题
2016年12月,高斌在明知铜川市新区坡头街道尤家咀村不符合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要求的情况下,仍安排工作人员通知该村补报2015年度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工程相关虚假资料,并补充相应批复文件,致使60万元扶贫专项资金被挪作他用,170.8万元扶贫搬迁补助资金被违规使用。2018年3月,高斌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违纪资金被收缴。
榆林神木市扶贫办原主任李治忠、原副主任温玉珊、干部王力,财政局农财所副所长张世慧失职问题
2015年至2016年,李治忠、温玉珊、王力、张世慧在主管产业扶贫项目过程中,未按产业扶贫政策规定组织实施,对项目审核和资金监管、拨付、使用方面把关不严,验收工作流于形式,致使12个专业合作社以虚假协议等手段套取扶贫资金,共计92万元。2017年12月,李治忠、温玉珊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王力、张世慧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被收缴。
商洛市丹凤县发改局工赈移民股股长陈健康项目监管不力问题
2014年12月至2016年1月,陈健康在负责丹凤县商镇北坪村河堤修复“以工代赈”项目过程中,工作不细不实,审核把关不严,未对项目进行实地检查即予以签字验收,致使该村在未实施河堤修复工程的情况下,套取项目资金15万元,并挪作他用。2018年3月,陈健康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宝鸡市千阳县计划生育协会秘书长、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办公室主任、县健康扶贫工作组副组长闫红杰失职问题
2017年以来,闫红杰在负责县卫计系统健康扶贫工作中,因工作指导不力、审核把关不严,导致149名贫困群众未能按照调整后的政策报销医疗费用、2户贫困户的民政救助被漏报、1名贫困群众慢性病报销的待遇被取消,造成不良影响。2018年1月,闫红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渭南华阴市气象局党组书记、局长程伟伟失职问题
2017年,程伟伟在主管市气象局承担的脱贫攻坚任务过程中,对干部的教育管理宽松软,致使驻村工作队、包联责任人长期不在岗、不驻村、不入户,导致包联村脱贫攻坚工作进展缓慢,造成不良影响。2017年12月,程伟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