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中共郑家镇委员会 郑家镇人民政府 关于组织开展“脱贫攻坚”政策宣传活动的通知

日期:2018-04-18  阅读:8685


郑发[2018]139号

中共郑家镇委员会

郑家镇人民政府

关于组织开展“脱贫攻坚”政策宣传活动的通

村党支部、村委会: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中、省、市、县脱贫攻坚工作要求,切实增强镇村干部及贫困群众对脱贫攻坚政策的理解和把握,如期实现脱贫摘帽目标任务。镇镇党委、政府决定,在全组织开展“脱贫攻坚”政策宣传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宣传内容

主要围绕移民搬迁、危房改造、医疗救助、产业发展、生态脱贫、创业就业、兜底保障、教育扶贫等政策开展宣传活动。

二、宣传时间

   4月2日开始至4月30日结束。

三、宣传方式

   “脱贫攻坚”政策宣传活动由各村及四支队伍组织实施,集中对“八个一批”扶贫政策进行宣传解读,要精心策划,创新载体,灵活形式,拓宽渠道(可入户面对面宣讲,可通过有线广播宣传,可发手机短信,可邀请相关专家进行集中培训等),使脱贫攻坚政策入心入脑。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村及四支队伍要高度重视开展“脱贫攻坚”政策宣传活动,通过政策解读、示范引领、专题栏目、成果展示等多种方式,教育引导广大群众坚定脱贫致富的信心,激发干事创业的动力,帮助干部群众释疑解惑。各务必于4月27日12:00前,将政策宣传工作总结报镇扶贫办

2、精心组织。村及四支队伍要精心组织好“脱贫攻坚”政策宣传活动,畅通扶贫政策与贫困群众的沟通桥梁,通过政策宣传和正确引导,让干部群众知晓政策、享受政策、用好政策,使贫困群众早日脱贫致富。

3、营造氛围。各村及四支队伍要积极做好宣传工作,努力营造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浓厚社会氛围。

附件:“八个一批”扶贫政策汇编

中共郑家镇委员会

郑家镇人民政府

                                                                                                                2018年4月2日

产业扶贫政策 

1、结合产业发展实际,贫困户发展传统种植业(包括苹果、玉米、烤烟、中药材),每个扶持户补助资金不超过5000元。

2对贫困户有意愿发展干杂果经济林,免费提供苗木和栽植技术指导。

3、贫困户参于温氏模式养殖的,温氏公司对新建猪舍给予20元/每平方米补贴,县级财政每栋圈舍给予3万元补贴;对于新建的养殖小区(20栋以上),每栋投资80-90万元,温氏公司垫资30%,最高不超过30万元;温氏公司协助经营主体申请银行贷款30万元;温氏公司负责建设小区水、电、路、环评等配套服务工作。

4、采取家庭散养方式进行养殖的猪、羊,每户补助资金不超过5000元。规模舍养猪、养羊、养鸡每户补助资金不超过10000元。

5、鼓励县域电子商务企业、个体从事电商扶贫工作,根据带动贫困户人数给予每人每月100元的奖励,对带动贫困户自营电商脱贫的企业、个人按照脱贫户数给予1000元到1万元奖励。补贴最高不超过20万元。

6、贫困户发展烟叶产业,一是免费供应优良品种、烟用农药、烟叶预检袋等。二是对承担漂浮育苗的专业户,提供育苗设施、专用物资和技术服务。三是烤烟专用肥每袋补助60元(市场价180元/袋)。四是贫困户使用双色定株厚膜(≧0.01毫米),每亩补助30元。

7、对有贫困户参加的协会、合作社、互助组织的,利用扶贫互助资金作为金融机构风险补偿金,按照一定比例进行放大,向协会、合作社、互助组织会员中的贫困户提供无抵押贷款服务。

8、在符合政策的前提下,按照资金渠道不变、用途不变的原则,将涉农项目优先向贫困村、贫困户安排。

9发挥保险公司的风险保障和经济补偿功能,加大政策性农业保险投入力度,使苹果、玉米、小麦、能繁母猪、育肥猪等新兴产业健康发展。

10、鼓励贫困户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及入股等方式流转承包地。支持贫困农户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形式加入合作社,按规定分红。在贫困农户自愿的基础上,引导流入方优先流转贫困农户的土地。

民政兜底政策 

    一、农村低保

1、发放标准:特困户270元/人/月,贫困户210元/人/月,电价补贴每户5/月。

2、分类施保政策对低保家庭中的1)7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按低保标准的20%增发保障金(2)儿童,按30%增发保障金(3)一、二级残疾人,按50%增发保障金;三级残疾人,30%增发保障金(4)重病患者,按50%增发保障金(5)单亲未成年人,如父母离异,按30%增发保障金,如父母一方去世,按50%增发保障金(6)哺乳期妇女,哺乳期内按70%增发保障金(7)非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按60%增发保障金。同时符合上述多项条件的,按其中最高一项补助。

    二、农村特困人员供养

发放标准:集中供养484元/人/月,分散供养442元/人/月,电价补贴每户5/月。

    三、医疗救助

1、门诊救助:(1特困供养对象自负费用全额救助2患慢性病的城乡低保对象,自负费用按50%救助,年封顶线1000元3)建档立卡对象按30%救助,年封顶线500元4)患重特大疾病后期门诊治疗的城乡低保对象,自负费用按50%救助,年封顶线5000元;建档立卡对象按30%救助,年封顶线2000元。

2、住院救助:(1)特困供养人员自付费用全额救助;城乡低保对象按70%救助,年累计封顶线1.5万元。2重特大疾病住院个人自负部分救助比例为:特困供养人员全额救助;城乡低保对象按70%救助,年累计封顶线3万元;建档立卡贫困户30%救助,年度累计救助封顶线1.5万元。

四、临时救助

政府对因各种原因造成基本生活出现暂时困难的家庭,给予非定期、非定量生活救助

教育扶贫政策

    一、学前教育阶段:  

1、学前一年免除保教费:每生每年平均1400元。省级示范园2400元/年,市级示范园1700元/年,县级示范园1400元/年,其他类幼儿园900元/年。

2、生活补助:家庭经济困难幼儿,每生每年750元,每天3元、每年250天计算;幼儿园抵扣伙食费

    二、义务教育阶段:

1、免教科书费:为初中、小学学生免教科书2017年秋季,一年级56.36元,二年级35.51元,三年级65.64元,四年级72.49元,五年级69.81元,六年级58.12元,七年级106.6元,八年级108.75元,九年级96.26元。

2、免杂费:为初中、小学学生免除杂费,初中每生每学期530元,小学每生每学期430元。

3、补助寄宿生生活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小学每生每天4元、全年1000元,初中每生每天5元、全年1250元,学校以饭票“代金券”形式发给学生。

4、营养改善计划:每生每年补助800元,每生每天4元、每年200天计算。农村义务段学生全覆盖。

    三、普通高中教育阶段:

1、普通高中免除学费:每生每年按照省级标准化高中1600元、城市高中700元、农村高中400元的标准免收学费。

2、国家助学金: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国家助学金,特困生每生每年2500元,贫困生每生每年1500元,学校以资助卡的形式发给学生。

    四、中职教育阶段:

1、中职免除学费:每生每年1600元。

2、国家助学金:为中职阶段一二年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生每年发放2000元国家助学金,学校以资助卡的形式发给学生,资助面占20%。

3、扶贫助学补助:对建档立卡的中、高职在校生,入学时再一次性给予扶贫助学补助3000元,以资助卡的形式发放给学生。

    五、大学教育阶段:

1、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贷款上限每生每年8000元,在校期间由财政全额贴息,毕业后还本宽限期从2年延长至3年。

2、泛海计划助学行动:当年参加高考的应届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且在国家统招计划范围内被正式录取的高考成绩排名全省10000名的大学新生,省教育厅识别认定后,每人一次性发放5000元补助,以资助卡的形式发放给学生。  

    3、大学新生资助:2017年全县专科以上建档立卡贫困大学新生每人资助4000元。

健康扶贫政策 

健康扶贫进万家  暖心服务你我他 

健康扶贫政策好,合疗保险不交了。

先看病来后交费,住院没有押金了。

县内免除诊疗费,报销比例提高了。

一站结算真方便,签约医生上门了。

年年免费做体检,贫困人口笑开了。

1、一降两提三免:一降(贫困人口大病报销起付线降低到3000元);两提(贫困人口各级医院住院报销比例提高10%,门诊慢性病报销比例提高20%);三免(免贫困人口合疗和大病保险个人费、免村卫生室和乡镇卫生院门诊一般诊疗费、免市域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押金

2、报销比例:

门诊患者:贫困人口在村卫生室及乡镇卫生院(包括民营医院)门诊费用报销比例分别为80%及70%报销封顶线为80/人·年

住院患者:1县域内按90%报销;市内三级医院按70%报销;在省内二级医院按75%报销;在省内三级医院按65%报销;结核病在所有三级医院按80%报销。2贫困人口在县域内各医院看病时可享受先诊疗后付费政策。3)贫困人口在省级新农合定点医院住院时,住院押金在现有基础上至少下降50%。4)贫困人口在省市县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必须有转诊手续,否则不享受贫困人口报销政策。

    3、报销封顶线:2018年新农合基本医保报销封顶线为15万元/人·年,大病保险报销封顶线为40万元/人·年。

就业扶贫政策 

1、贫困劳动力是指贫困家庭中的适龄人口年龄不超过女50岁,男60岁。

2、社区工厂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的补贴政策:每吸纳一个贫困劳动力就业、且签订不低于一年期限劳动合同的,给予1000元的一次性岗位补贴。

吸纳贫困劳动力人数超过其员工总数1/3的,对其生产经营场地租赁费、水电费,按不超过实际支出额50%的标准给予补贴,补贴期限两年。

贫困劳动力人数超过其员工总数1/5的,申请创业担保贷款优先办理,并按规定享受财政贴息政策。

3、就业扶贫公益性岗位的补贴标准是每人600元/月。

4、就业扶贫基地的补贴政策: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给予奖补性职业介绍补贴每次500元/人,若贫困劳动力由职业介绍机构介绍进入就业扶贫基地,则就业扶贫基地不再享受奖补性职业介绍补贴。

5、就业扶贫3大措施: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免费技能培训、创业扶持

6、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交通费补贴最高500元/人。

7、开展技能培训的补贴政策:贫困劳动力参加80课时以上免费就业创业培训的每人每天给予50元的生活和交通费补贴,每人每年只能享受一次。

8、劳动力转移职介机构的补贴政策:

向贫困劳动力提供职业介绍服务、且贫困劳动力与用人单位或劳务派遣公司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对职介机构给予职业介绍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500元。

职介机构介绍贫困劳动力到季节性用工岗位就业、就业期限不少于3个月的,补贴标准为每人200元。享受贫困劳动力季节性用工职业介绍补贴,每人每年不超过两次。

9、贫困劳动力自主创业方面的优惠政策

贫困劳动力创办的经济实体,并应在其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后3个月内提出申请, 给予3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并重点提供后续跟踪服务。

10、创业贷款额度是不超过10万元。

危房改造政策 

一、新建房屋的要求

(一)改造标准。有构造柱、圈梁等构造措施,并满足6°抗震设防要求。新建、翻建住房建筑面积原则上1至3人户控制在40—60平方米以内,且1人户不低于20平方米、2人户不低于30平方米、3人户不低于40平方米,3人以上农户的人均建筑面积不超过18平方米,不低于13平方米,(上限120平方米)。

(二)改造方式。

1、新建重建。对于无房户、地质灾害区居住户及不适宜在原址建房的住户实行异地新建。整栋房屋属D级危房的建议拆除重建。新建重建房屋以农户自建为主,自建确有困难且有统建意愿的,由各镇(办)按照就近就地原则,协助农户选择有资质的施工单位统一规划、集中建设;建房规划设计须经县住建局批准后实施。

2、修缮加固。注意:修缮加固必须有大的动作,先对房屋进行处理,比如换瓦,换背墙,然后加入抗震设施。装修老房,粉刷,盖院墙,盖门楼等情况将不予补助。

3、购买或租赁。对无房户、无庄基地或居住在低洼区、断层、泥石流、滑坡地带的危房户,鼓励其在选址安全区域购买他人安全住房。对新建或购买住房确有困难的农户,可以通过租赁农村集体公租房、修缮加固现有闲置公房、置换或长期租赁村内闲置农房等方式解决安全住房。购买和租赁合同必须有卖方、买方、和镇村三级构成,村镇两级必须加盖公章。如果购买的房愿意在县公证处公证最好。

二、补助标准、申请方式及产权归属

(一)补助标准:农村危房改造补助标准依据农村危房改造方式,实行分类补助标准,具体分为两类:第一类,属于D级危房拆除重建的,每户补助不应低于各级财政户均补助之和。第二类,属于C级修缮加固的,每户补助不超过1.5万元。

(二)申请方式:一是个人申请。由符合条件的农户向所在村委会书面申请。二是集体评议。村委会接到申请后必须召开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

会议进行评议,初定危房改造对象,在村务公开栏公示。三是入户审核。镇(街道办)政府接到村委会的申报材料后要及时审核认定,审核结果要在镇(街道办)政府政务公开栏公示。四是县级审批。县级接到镇(街道办)上报的材料后,要组织人员实地进行房屋鉴定核查,研究确定补助方式和补助标准,审批结果要在村务公开栏公示。五是签订协议。县级审定后,要组织镇(街道办)政府、村委会、危房改造户三方签定危房改造协议,明确改造方式、开竣工时间、补助资金及拨付方式等内容。六是组织改造。原则上由危房改造户联系施工队伍自行改造,也可由镇(街道办)政府或村委会组织统一改造。禁止在低洼区、断层、泥石流、滑坡地带建房。农房设计图纸可以选用县级以上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推荐使用的通用图、有资质的个人或有资质的单位的设计方案,或由承担危房改造工程的农村建筑工匠设计(建筑工匠要有专业部门发放的培训证)。规划建设的房屋要做到坚固牢靠、经济实用、功能齐全、美观大方,质量标准要达到当地中等以上水平,承揽农村危房改造项目的农村建筑工匠或单位要对质量安全负责,并按合同约定对所改造房屋承担保修和返修责任。七是竣工验收。危改项目竣工后,由县农村危房改造脱贫办公室(县住建局)牵头,财政、审计、民政、残联、纪检等部门参与检查验收。

(三)补助方式:按照《陕西省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通过财政涉农补助资金“一卡通”发放到户,实行社会化发放。

(四)产权归属:按照危房改造标准,贫困户在原址或异地新建住宅,房屋产权归农户所有;由村委会按照标准统一建设的周转房,为分散居住的五保户、贫困户使用,所有权归村集体所有。

三、观念转变  

1、危房改造不是贫困户危险房屋解决的兜底单位,愿意按照危房改造标准进行房屋改造,我们予以补助,不愿意按照政策改造,我们不予以补助。

2、不得申请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的情况具体有:①在本村另有安全住房的;②住房拥挤,需要分户的;③在外地(县城、集镇)已有永久性居住房屋的;④不属于农村危房改造4类重点对象的;⑤已享受过民政、发改、扶贫、土地等部门建房补助的;⑥有村两委班子成员的;⑦家庭成员中有财政供养人员或在大型企业有固定收入的;⑧有机动车辆(在车辆管理部门已登记备案)的;⑨新建房屋不住或者让给子女居住而自己现仍住危房的;⑩通过所在社区或村享受廉租房的不得再申请危房改造。

    3、农户需准备资料:农户相关证件复印件及低收入证明材料(身份证、户口薄所有人员、五保证、低保证、残疾证、一卡通、贫困证明等。)农户改造前、中、后房屋电子版照片。

生态扶贫政策 

一、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政策

生态护林员均为建档立卡贫困户,要求年龄一般在18-60岁之间,身体健康,能胜任野外巡护工作,责任心强。政治素质良好,热爱公益事业,遵纪守法。我县从2016年开始,严格按照生态护林员选聘程序,落实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就地转化为生态护林员政策。生态护林员的人均管护面积不少于500亩,年工资5000元/人,前11个月每月420元,最后一月380元,通过护林员“一卡通”进行发放。生态护林员的聘用期限为一年,合同签订方式为“一年一签”。

二、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政策

公益林是指为维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保持生态平衡,保护生物多样性等满足人类社会的生态需求,主要提供公益性产品或服务的森林、林木、林地。公益林分国家级公益林和省级公益林。国家级公益林每年每亩兑现到户的生态效益补偿金13元。省级公益林每年每亩兑现到户的生态效益补偿金4.7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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