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8月24日电 国家审计署8月24日向新华社记者透露,其2014年上半年对9个省本级和9个市本级2013年6月底至2014年3月底地方政府性债务的变化情况进行了跟踪审计。结果显示,抽审地区政府性债务余额增长3.79%,比2013年前6个月平均增速下降7%,债务增速有所放缓。
2011年和2013年,审计署曾两次对政府性债务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受到舆论广泛关注。据参与这两次政府性债务审计的审计署财政司四处处长雷达介绍,截至2013年6月底,地方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108859.17亿元,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26655.77亿元,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债务43393.72亿元。目前我国政府性债务风险总体可控,但有的地方也存在一定的风险隐患。
被抽调从事这项工作的审计署昆明特派办副处长高怀荣说,“为了确保各级审计机关审计的每一笔债务都是按照统一的标准和口径审核认定的,我们白天讨论研究、晚上编写动态、第二天及时下发。几个月下来,共研究解答审计中遇到的各类问题2000多个、编写下发10多万字的工作动态,指导各级审计机关开展审计。”
雷达表示,审计结果是审计署按照“见人、见账、见物,逐笔、逐项审核”的原则,组织了大量人力进行“拉网式”审计出来的。对中央、省、市、县、乡各级政府部门和机构、经费补助事业单位、公用事业单位、融资平台公司等154460个单位、730065个债务项目、2454635笔债务进行了审查和核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