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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康:化解地方债风险可考虑发行市政债

日期:2011.07.18 阅读:6727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7月18日在《中国证券报》撰文表示,化解地方债务风险,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势在必行,制度“扁平化”、减少层级需要推动地方阳光融资制度形成,以后还可考虑地方政府根据项目情况发行与之对应的市政债。
  第一财讯: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7月18日在《中国证券报》撰文表示,化解地方债务风险,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势在必行,制度“扁平化”、减少层级需要推动地方阳光融资制度形成,以后还可考虑地方政府根据项目情况发行与之对应的市政债。
  贾康表示,从地方政府债务的审计结果来看,公共部门以债务率水平为关键指标的债务总量,总体上处于安全区。但在局部,已经出现了某些地方公共部门负债过量的问题,风险不可忽视。
  他认为,地方债问题的体制性因素,与中国财税制度方面不完善有关。除了分税制为基础的分级财政体制,还要实行制度“扁平化”、减少层级。
  贾康建议,中央、省、市县三个层级分税,三级配置税基。对于省、市县两个平台上放什么税,他指出,西部已经启动了资源税改革,其他较发达地区,通过现在上海、重庆开始所谓“房产税”的改革,有可能打造另外一个长久的有支撑力的大宗稳定收入来源,形成另一个地方财源支柱。地方税体系的主打税种由此可以清晰化。
  他还提出,今后需要推动地方阳光融资制度形成。审计部门提出的建议已经包括考虑地方公债制度建设以及修改相关法规。以后还可以考虑地方根据项目情况发行与之对应的市政债,这样使地方政府举债有透明度、有公众监督,也有其他监督机制综合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