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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部力推土地规划立法:再提试点三规合一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日期:2014.01.15 阅读:5315

  “规划规划,墙上挂挂,纸上画画”。
  
  一直以来,我国土地规划管理存在规划约束力、权威性不强,与其他规划衔接不紧等问题。
  
  上述问题亦被国土部列为2014年国土资源的重点解决的问题之一。
  
  国土部副部长徐德明表示,国土部将推进《土地利用规划条例》立法,提高规划的法律约束,约束政府换届、规划就换届的情况。
  
  值得一提的是,停滞数十年的“三规合一”的试点,亦在2014年被国土部重点部署,徐德明称,国土部将在2014年选择部分市县,开展“三规合一”或者“多轨合一”的试点,强化土地利用规划与其他规划的协调衔接性。
  
  土地规划入法
  
  土地利用规划是实行土地用途管制的依据,通过规划管地,可实现保护耕地、控制建设用地,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目的,异常重要。
  
  虽然国土部曾多次强调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权威性,但实践中,突破规划,违法用地的事件还是屡有发生。
  
  根据国土部调研,一些地方擅自或变相修改规划,造成规划用地指标提前超支、透支等问题突出。
  
  上述问题在各地的开发区、新区中表现突出,比如部分地方为吸引企业入驻,给予的优惠政策超越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要求,部分地方不按规划要求选址,不按计划供地,造成规划管理和计划管理上的混乱等。
  
  以国土部2012年国家土地督察工作情况为例,国土部对460个开发区、工业园区规划及用地情况开展督察。发现460个园区实际规划土地面积1144.8万亩,其中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361.95万亩,占比31.6%。
  
  在国土资源部信息中心研究员宋国明看来,土地利用规划缺少明确的法律效力,是土地滥用严重、规划形同虚设的一个主要原因。
  
  我国土地利用规划没有单独立法,在《土地管理法》中,虽然设立了土地利用规划一章,但并没有细化的土地规划条例,对规划的编制、管理、实施等没有法律约束与规范。
  
  对此,徐德明表示,要约束政府换届、规划就换届的情况,国土部将在2014年开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期评估,建立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评估修改机制,规范修改程序,防止地方随意修改规划。
  
  与此同时,徐德明表示,国土部将启动《土地利用规划条例》立法,提高规划的法律约束。
  
  按照国土部的设想,起草该法案的步骤是,先对《土地管理法》当中有关土地利用规划的章节修改完善,制定土地利用规划条例,在这个基础上再研究推进土地利用规划法的起草制定,最终通过法来保障规划的编制和实施。
  
  试点“三规合一”
  
  除了把规划入法,提高规划的权威性,国土部还将在2014年部署土地利用规划与其他规划的协调衔接性。
  
  徐德明称,国土部将在2014年选择部分市县,开展“三规合一”或者“多轨合一”的试点。探索建立可供各个规划共同遵循的战略目标、管控方向和标准规范。所谓的“三规合一”,即指将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市空间规划,以及负责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实施融合起来。更广泛的多轨还包括交通、生态规划等。
  
  在此之前,上述规划分别隶属于发改委、住建局、国土局等,在行政级别上“互不隶属”,因此常出现内容重叠、管理分割、规划打架的情况。
  
  从当前的城市发展形态来看,亚太商业不动产学院院长朱凌波在“2013中国商业不动产思想盛典”上表示,规划分离产生的城市各功能分区分离的情况已经非常普遍,城市建设大都千篇一律,城市规划、交通规划、产业规划、商业规划等是分离的,如此之下,居住、生活与工作也是分离的。
  
  “三规乃至多轨合一异常必要。”北京(楼盘)大岳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金永祥认为,除了规范规划分离,现行的规划,尤其是市县规划还存在一大问题就是太空、太虚,要想确保规划的约束力,首要的是提高规划内容的权威性。
  
  如果进展顺利,全国规划体制的变革将由此引爆。
  
  实际上,早在10年前,发改委就在江苏、福建等六个地市县试点“三规合一”,但由于缺乏体制保障,寄希望于地方一把手的全力支持,以及另外两个部门及规划的障碍,使得改革难以推进,原计划试点后在全国推广的想法也无疾而终。
  
  上述国土系统的一位人士表示,国土部再提试点“三规合一”是因为,三项规划当中,由于目前中国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刚性较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