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媒体报道,今年8月1日开始的地方政府性债务审计已经结束,全国省、市、县、乡(镇)四级政府负债超过14万亿元,较上一轮审计结果相比新增债务规模较大。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积聚容易增加宏观经济金融不稳定性。我国地方政府债务形成的根源,主要在于政府有形之手对市场运作的干预,地方经济管理事项大幅增加产生了庞大的负债需求。因此,要想真正化解地方债风险,建立健康的地方债务形成的长效机制,就要采取有效措施来约束地方政府的有形之手。
我国已经建立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但这并不排除有形之手弥补市场机制缺陷,促进经济稳健运行。实践证明,市场无形之手与政府有形之手的密切配合,在过去30多年中实现了国民经济连续多年的高速增长。国际金融危机爆发后,地方政府“有形之手”及时加大刺激,又使得我国经济在全球率先企稳复苏。
但应该看到,地方政府有形之手过度干预市场运转,不仅降低了市场运作效率,而且也是地方债快速增长的根源。国际金融危机爆发后,我国外部需求疲软,由地方政府主导的投资成为拉动经济增长的主要力量,但这无法从根本上解决我国经济的深层次矛盾。在唯GDP崇拜的固有政绩观指导下,部分地方政府领导习惯将投资作为拉动地方经济增长的唯一手段,加大了财政支出压力,同时,地方政府的社会管理事项显着增多也增加了财政支出,但是,地方财政收入规模有限,难以支撑规模庞大的支出需求,举债经营成为普遍规律。
国家审计署今年对36个地区的地方政府性债务审计表明,不少地方政府的偿债能力堪忧:9个省会城市债务率超过100%,最高的达219.57%;13个省会城市偿债率超过20%,最高的达67.69%;5个省会城市借新还旧率超过20%,最高的达38.01%;2个省会城市逾期债务率超过10%,最高的达16.36%。在偿债压力下,土地出让收入成为地方债偿还的主要来源。2013年前9个月,我国土地成交价款6082亿元,同比增长14.6%,较前8个月提高9.4个百分点。地价上升也推高房价,自去年三季度以来我国房价呈现出持续普涨态势。据近日国家统计局公开发布的全国70个大中城市住宅销售价格变动情况,9月份新建商品住宅价格环比上涨的城市有65个。可见,如果不将土地出让收入考虑在内,一些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已经不能弥补偿还地方政府债务。
只有向公共政府职能转变,才能从源头上解决地方债务风险。现代政府的核心职能之一是提供公共服务,弥补市场机制运行缺陷,为社会和经济有效运转提供保障。当然发展地方经济也是地方政府的重要职责,但前提是要对地方政府有形之手进行有效约束。比如,兴建大型公共基础设施,需要综合权衡经济发展状况与社会需求,还要考虑地方财政的负担程度,广泛征求公众意见。若仅仅是为了要完成年度内经济增长目标,没有条件创造条件上马项目,这样势必与科学决策有偏差,并大幅增加财政负担。同样,对市场运转的干预过多,就需要成立相应的机构,增加相关人员,这不仅增加了财政负担,而且还会降低市场效率。还有,要主动增加公共服务供给。最近,中共中央政治局集中学习加快住房保障与供应体系建设,强调“十二五”内要兴建3600万套保障性住房的目标,要求政府在提供公共服务上要“补位”,这实际上也是对地方政府在履行公共服务职能上加上“紧箍咒”。
约束地方政府有形之手,还要改革考核机制。考核指标体系是引导地方政府行为的指挥棒,需要发挥考核机制的作用,适当降低GDP在政绩考核中的比重,大幅提高地方政府在生态文明建设和提供社会公共服务上的考核比重。还要注重如何落实,将考核指标进一步科学化,防止官样文章偏离考核导向作用。中央印发“四风”问题专项整治通知,纠正唯GDP用干部,将会对地方党政干部的政绩观产生革命性的影响。
综合来看,从源头上化解地方债务风险,需要减少地方政府“有形之手”对市场的干预。近日,李克强总理在全国地方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指出,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是一场自我革命,要民意为先,舍利为公。要解决好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的关系问题,该管的管住管好,不该管的不管。可见,约束住政府的有形之手,通过减少政府的审批事项进而减少地方政府对市场的干预,那么地方财政支出规模自然会下降,负债冲动也会逐步消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