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各地政府为了大力推进地方经济发展和城镇化建设,纷纷加大项目投资力度,从城乡基础设施、传统产业到新兴产业,可以说遍地开花。这些工程项目的开工建设,需要巨大的资金投入,也带来不少地方不顾本地发展实际,千方百计招商引资、筹资融资。政府投融资平台数目繁多;筹资渠道缺乏规范性和透明性;政府投资决策随意性强,建设项目论证不充分等,造成地方政府债务负担沉重,政府投资效率低下。究其原因,还是地方政府缺乏在投融资管理体制和制度的约束。
一、当前地方政府投融资活动存在的问题
1、缺乏完整的法律保障体系
目前,我国地方政府投融资方面的立法还停留在1978年的立法阶段。关于地方政府投资方面的立法,还停留在2004年国务院颁发的《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2009年5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和2009年国务院批转发展改革委《关于2009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工作的意见》(国发〔2009〕26号)三个法条的制定上。
2、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建设不规范
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10〕19号)的解释,是指由地方政府及其部门和机构等通过财政拨款或注入土地、股权等资产设立,承担政府投资项目融资功能,并拥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包括城建投资公司、交通投资公司、水务投资公司、新区建设开发公司等各种类型、通过划拨土地、注入资金、设备和房产等国有资产组建而成的资产与现金流达到融资标准的公司。往往这类公司的资产质量不高,盈利能力和现金流状况较差,需要地方政府通过一定的财政支持方式,如补贴收入、贴息、回购等形式和手段,才能维持适当的资产负债水平和持续的融资能力。从而将融入的资金投入到市政建设、公用事业等项目之中去,以完成一定的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和任务。
目前这类公司本身的运营和监管都存在问题,有的一个县有五六个投融资平台。由于这样的公司数量众多,大小不一,造成资产质量和运作水平参差不齐,具有明显的不规范性和行业非自律性。
3、地方政府融资的随意性强
近几年来,全国各地城市化建设速度加快,资金需求量也异常增加。截至2012年底,全国已有近10000家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负债规模已经达到9.8万亿。在这10000家平台企业中,70%以上为县区级政府投融资平台公司。
就像投融资平台的肆意疯长一样,地方政府的融资随意性也是愈演愈烈。由于缺乏“借、用、管、还”一体化的政府融资监管体制,地方政府如何借钱、如何花钱、投资效率如何等,根本无法监管。地方政府融资规模的飞速增长,不仅加大了地方政府的债务负担,增大了银行业的经营风险,也形成了地方政府未来长期的偿还压力。因此,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已经成为需要特别关注的、金融市场最为活跃的负债主体,而伴随它的是银行业债务风险的急剧增加。
4、法律监督机制滞后
长期以来,我国缺乏一套行之有效的、规范化的地方政府投融资管理制度,同时也缺乏一套严格、规范的监督机制和监督法律。直到2009年初,中国人民银行与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信贷结构调整促进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了对地方政府组建投融资平台,发行企业债、中期票据等融资工具以及配套资金融资渠道的监督检查。2010年19号文为标志的一系列清理、规范和整顿地方投融资平台的相关政策规定陆续出台,才使平台企业的融资受到了不同程度的约束。
5、社会公众监督缺失
在地方政府投融资过程中,一直由政府承担着主导的角色。现有的投融资管理体系、管理制度以及融资平台建设,无一不是由政府主导的。虽然不少地方的政府部门,力求在项目规划、包括项目实施过程,渴望提高公众的参与度,但是结果是,政府投资项目实施过程,还是鲜见公众和居民的身影,缺乏公众的参与。公众听证会仅仅局限于价格调整、税率变动等领域,故而一直以来我国地方政府投融资项目和工程建设都是政府内部操作,窄口径招投标,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不高,缺乏公众参与的体制、机制和阳光的项目报告制度。
二、地方政府投融资管理的体系构建
1、以城市发展战略为指南
城市发展战略是对城市经济、社会、环境的发展所作的全局性、长期性、决定全局的谋划和规划。简单的说,就是结合城市社会经济现状及其区域地位对城市的未来发展所做的重大的、全局性的、长期性的、相对稳定的、决定全局的谋划。它研究的内容主要包含从宏观层面上把握城市发展的定性、定位和定向,从微观层面上重点关注土地利用的空间结构、生态格局和基础设施体系等。
政府投融资决策也是这样,如果投资决策失误,投资方向出现偏差,不仅会给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带来损失,还会在资金和资源上造成巨大浪费。因此,我们要紧密结合地方城市的发展实际,围绕城市发展核心战略,通过降低投资成本和城市运营成本,提升城市持久竞争力;围绕城市特色,在城市形象、特色塑造,城市产业特色发展方面,提升整个城市的发展后劲。
2、以城市投融资规划为基础
城市投融资规划的核心内容,是按照资源资产化、资产资本化、资本证券化的原则,结合城市建设发展的项目实际,梳理和分析利用地方的城市资产和资源,实现建立高效的城市国有资产市场化运作机制、城市资产资源持续注入机制、政府公益性项目融资管理机制、政府债务风险防控机制和地方政府债务偿还机制的目标。
地方政府在推进城镇化建设中,应该尊重其自身的客观规律,盲目贪大求洋、急于求成或铺张浪费都将给本地区健康、持续发展带来严重后果。因此,地方政府为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和可行性,一方面应该紧紧围绕城市发展战略规划来作投融资决策,同时,也应该和具体的建设项目、融资安排、土地资源开发、融资平台管理及国有资产运作等多方面工作结合,进行系统研究和决策。这既是城市投融资规划要发挥的功能,也是政府融资决策的基础和依据。
3、以地方政府投融资决策机构为主体
为确保地方政府投资决策的前瞻性和科学性,需要从政府投资决策体制和组织机构方面提供保证。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城市建设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意见》(冀政【2009】33号)中,就明确提出要成立由政府主要负责同志牵头,相关部门和投融资主体主要负责人参加的城市建设投融资决策机构,并作为政府投融资管理的决策层,负责确定建设资金的投向和融资方案,审批资金平衡计划等投融资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建立和完善地方政府投融资决策委员会,探索城市建设和融资统一、高效、规范的投资决策、融资建设和运营管理模式,让城市国有资产和城市资源依法规范运作,不仅可以促进城市资产和资源的高效利用,更为重要的还能为城市创造价值,促进地方经济和社会的快速健康发展。
4、以实现投融资活动良性循环为目标
科学的政府项目投资决策、融资建设和偿债机制与传统的地方政府对投融资管理的方式相比,在强调项目前期论证、投资决策的基础上,更加突出融资、建设和项目后评估等环节,通过打造政府闭环投融资管理体系,逐步建立起“谋划、策划、规划、计划”的政府投资项目“四化”有机衔接的理论架构和方法体系,以保证政府投资计划能够满足城市发展需要,并通过后评估的信息反馈,对下一步的城市建设开发提供借鉴,实现政府性债务管理的良性循环。
三、如何加强政府投融资管理
1、计划管理
投融资计划管理,是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管理体系运行中的首要职能。是整个管理活动的前提和核心,是实现其他管理职能的基础。计划功能发挥的好坏,将决定管理过程诸环节的局部及总体效益。在进行融资计划决策时,应根据本地政府财政实力、融资平台的具体情况、城市总体发展规划以及城市建设和发展需求的先后次序,合理地分配有限的人力、物力和财力,确定好项目的投资规模、目标实现的时间节点、各层次的具体任务和职责范围,从源头上控制好政府性债务。
2、组织管理
组织就是将行为和活动所需的人、财、物和信息等各项资源,进行筹集和配置的过程,包括分工协作、组织设计、人员配备、激励与沟通等。在地方政府融资管理中的组织管理,主要是指对平台企业融资管理的组织分工、城市资源调配、融资管理机构的组织设计及人员配置等方面。
对融资的组织管理,是实现融资计划管理目标的关键功能,由决策机构、组织实施机构、指导与协调机构等几方面构成。
3、运营管理
运营管理指地方政府为了实现城镇化发展目标,对融资平台业务开展、举债过程、资金使用和债务偿还等,进行实时管理的过程。在一定意义上讲,它是地方政府通过计划、组织、实施、控制和激励等不同方式,对融资平台的债务形成和发展过程进行的管理,也是对其融资、建设、运营和维护等方面,进行控制的过程。
4、债务性资金管理
对债务性资金的管理,一般包括融资管理、投资管理、财务管理、项目管理等四个方面。而地方政府要对政府投融资活动的债务资金进行管理,那么对专业人员的要求还是非常高的,特别是在金融、投资、财务和项目管理等方面的知识和经验,显得尤其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