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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性债务“审计风暴”将至 防范化解底特律式风险

作者:徐海波 来源: 新华网

日期:2013.08.02 阅读:3661

    根据国务院要求,审计署将组织全国审计机关对政府性债务进行审计。此次审计包括中央及地方政府债务,地方债很可能是重点。

    地方债总量居高增长迅速

    近两年,在投资资金需求的拉动下,特别是影子银行体系的便利下,许多地方政府性债务增长迅速。审计署审计结果显示,截至2012年底,36个地方政府本级政府性债务余额38475.81亿元,相比2010年增加4409.81亿元,增长12.94%。

    而全国债务数字更是惊人。审计署数据显示,截至2010年底,全国政府性债务已达到10.7万亿元。除此之外,审计署副审计长董大胜曾在今年“两会”上表示,估计目前各级政府总债务规模在15万亿——18万亿元。IMF首次公布其对中国政府债水平数据评估称,2012年广义政府债务已超过GDP的45%。

    除了地方债总量居高之外,一些重点城市负债率也明显偏高。2012年,有9个省会城市本级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率超过100%,最高的达188.95%,如加上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债务率最高的达到219.57%。

    地方债的融资方式越来越隐蔽,除传统的银行信贷外,一些地方政府及其融资平台公司通过信托、基金等方式变相举债融资。审计发现,2011年至2012年,有6个省本级和7个省会城市本级通过信托贷款、融资租赁、售后回租和发行理财产品等方式融资1090.1亿元。

    审计署负责人指出,这些融资方式隐蔽性强,不易监管,且筹资成本普遍高于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蕴含新的风险隐患。此外,还存在债务规模增长较快,违规担保、违规融资、改变债务资金用途、债务资金闲置等问题。

    地方债风险扩大

    在当前财政收入增速下滑,经济形势不乐观的背景下,地方政府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促进经济转型升级,都将不可避免地带来地方债务进一步扩大的风险。

    一些城市债务率和偿债率本已偏高,但迫于发展投资的需要,只好举借新债偿还旧债。审计署数据表明,2012年,36个地方政府本级中,有11个省本级和13个省会城市本级债务规模比2010年有所增长,其中4个省本级和8个省会城市本级债务增长率超过20%。

    与不断攀高的政府性负债相比,作为偿债主要来源的土地出让收入增幅却在下降。至2012年底,4个省本级、17个省会城市本级土地出让收入比2010年减少135.08亿元,下降2.83%,这些地区2012年以土地出让收入为偿债来源的债务需偿还本息2315.73亿元,为当年可支配土地出让收入的1.25倍。

    在楼市调控政策持续严厉之下,地方债的偿还能力有限,而负债却在不断扩张,引发许多人的担忧。特别是在城镇化建设中,地方政府债务隐忧已逐渐显现。

    业内人士认为,城镇化过程必然涉及大量基础设施建设,其特点是资金需求量大,投资持续性强,回报周期长,此外,公共服务以及社会保障也需要大量资金。而现行以融资平台为基础的地方政府债务机制,已难适应这一巨大的融资需求。

    “审计风暴”旨在化解风险

    在此次对政府性债务进行审计之前,2012年11月至2013年2月,审计署就对全国36个地区进行了一次大规模审计。仅仅时隔5个月,再次掀起的“审计风暴”,被一些市场人士解读为,有关部门在摸底。然而,更多的业内人士将其看作一项例行工作。

    海通证券宏观分析师姜超认为,此次地方债大审计是推进改革、稳增长、调结构的工作部署。目的在于盘活存量、吸收增量,防范和化解风险。

    专家指出,地方债务支撑了我国近些年基础设施建设。相比美国、日本等高债务率的国家,我国目前债务水平仍在国际惯例的临界点之下,在安全区间内。但由于各地偿债能力不一,需防范局部地区和具体项目出现债务风险。

    今年6月,审计署审计长刘家义向全国人大常委会做审计报告时建议,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进一步清理规范融资平台公司,抓紧建立和完善地方政府性债务规模管理和风险预警机制,实现对地方政府性债务的全口径管理和动态监控。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微博)认为,首先,各级政府要改变唯GDP论的政绩观,从长远谋划地方经济发展,切实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强调有限的政府偿债能力,保持合理的债务率,通过抑制投资过热来控制地方债规模。

    审计署驻成都特派员办事处主任科员杨跃东建议,进一步改革税制,建立事权与财权匹配的制度,消除产生地方政府债务的体制根源。同时,修改预算法和担保法,允许地方政府直接举债或提供担保,并明确规定地方政府债务审批程序和管理权限,严格控制地方政府债务规模、结构和使用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