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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迫在眉睫

来源:观点中国

日期:2013.04.27 阅读:4080
      4月25日上午,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召开会议,研究当前经济形势和经济工作。会议强调,要按照稳中求进的要求,坚持以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继续实施和用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增强政策针对性,统筹考虑稳增长、控通胀、防风险,把深化改革开放、强化创新驱动贯穿持续发展经济、结构转型升级、不断改善民生全过程,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使质量和效益、就业和收入、环境保护和资源节约协调推进,稳中求好、稳中求优,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会议在肯定中国现阶段所取得的经济成就的同时,也指出我国经济运行仍面临一些困难和挑战。从国际看,世界经济增长动力不足,全球流动性大幅增加,主权债务危机反复冲击市场信心,国际金融危机深层次影响不断显现。而在国内,经济增长动力仍需增强,影响农业稳定生产因素仍然较多,金融领域潜在风险需要加强防范,环境污染和食品药品安全等问题依然突出。(2013年4月26日 人民日报)
  
  我们特别注意到,会议强调增强政策针对性,努力做到稳增长、控通胀、防风险,会议强调需要加强防范金融领域潜在风险,特别是强调了“抓紧建立规范的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的问题。据我们的印象,这可能是高层第一次明确地强调要“抓紧”建立规范的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一段时间以来,金融专家、经济学家一直在关注地方政府举债融资问题,一些专家认为地方政府的债务已经很严重,据4月24日银监会发布的《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2012年报》公布:“2012年末,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余额有9.3万亿元,如果加上通过债券、信托等渠道融资的债务规模,这一比例会更高,今年财政代偿的压力更大。”
  
  其实,国外的金融机构也对中国地方政府举债融资现象很关注。如,据摩根大通估算,截至2012年底,中国地方政府债务略高于14万亿元,较审计署公布的2010年底10.7万亿元的总量上升不少。该机构观点称,短期内许多债务依然可以通过不停展期和以旧还新的形式支付利息,风险不会太大。就中长期而言,地方债若因宏观经济问题出现较大损失,地方政府和中央政府也可以通过出售国有资产或是财政买单的形式予以兜底。
  
  摩根大通估算不一定完全准确,但至少提醒我们重视,中国地方政府债务潜伏着不小的危机。
  
  针对地方债务平台危机,银河证券首席经济学家潘向东曾分析说,部分资质较差的地方融资平台在行政干预的情况下获得银行贷款,不仅给银行带来了风险,并有通过资产证券化向资本市场转移风险的可能,而投资者由于信息不对称将可能承担损失。当前,特别是在城镇化发展的大背景下,不排除部分地区新一轮融资冲动,融资平台总量控制面临压力,对此,银监会曾要求银行差别化对待,支持符合条件的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和国家重点在建续建项目的合理融资需求。
  
  现在,中国地方政府债务问题已经引起了国际评级机构注意,据华尔街见闻报报道,继三大国际评级机构之一的惠誉4月9日下调中国长期本币发行人违约评级(IDR)后,另一着名评级机构穆迪,也于16日将中国主权信用评级展望由“正面”下调至“稳定”,尽管中国的政府债券评级依然为Aa3不变。穆迪的理由是,中国的信用基本面符合Aa3评级水平,但减少地方政府或有负债和信贷迅速增长的风险方面不及预期,升级压力缓和,结构改革的规模和速度可能不足以令穆迪今后12-18个月内给予升级。
  
  显然,在穆迪看来,限制中国评级的主要因素是或有负债,这可能拖累中央政府的资产负债表,影响国内经济更均衡、更适度地增长。我们不一定为穆迪等对中国下调评级而大惊小怪,但是,惠誉、穆迪对中国评级的下调也应该引起我们重视,特别是他们对中国地方政府或有负债和信贷迅速增长风险的预测,应引起我们警觉。这至少从某一个方面说明,这次中国高层在研究当前经济形势和经济工作的会议上所强调的“抓紧建立规范的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是正确的、及时的。
  
  在我们看来,当前国内外经济、金融界的许多专家,都在担心中国地方政府的负债问题,认为如果处理得不好,将会影响中国经济健康和可持续发展。
  
  早在2010年初,各界对于我国地方债务情况已开始关注,此后,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保监会、财政部、审计署等纷纷对各地方政府“负债”问题发出过警告,当时已经担心,地方债务问题有可能危及中国经济的安全。
  
  那么,如此巨额的地方债务将如何通过技术化的政策手段进行化解呢?而且,直到现在,许多地方政府依然把地方投融资平台奉为圭臬,只看到功,看不到过。
  
  众所周知,地方政府投融资是指地方政府为实现一定的产业政策和财政政策目标,在不以盈利为直接目的的前提下,通过信用方式筹集和使用资金,采取直接或间接方式投入经济建设的一种活动。地方政府投融资有一些明显特征,它具有偿性和公共性;它兼有金融性和财政性;它具有灵活性。地方政府投融资不同于财政预算,它是根据财政政策的需要和经济建设的需要进行的信用活动,它可以按照建设任务具体情况实行不同的投融资方式。所以地方政府投融资在相当意义上可以看成是地方财政困境下的市场化出路。
  
  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深入发展,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加速对于改善居民生活水平和吸引产业集群、促进城市经济发展水平有着重要作用,地方财政不足与推动城市经济发展需要更大投入之间的矛盾更突出。从1988 年开始,政府的投融资体系由单一的中央投资模式向中央与地方共同投资的模式转变,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相继成立了地方投资公司。1994年分税制改革后,地方财政的不足更突出,各地政府开始建立了一系列的专业投融资公司或事业单位承担建设任务,并利用这些单位法人承接银行或信托资金,成为了地方政府获取资金的主要平台。而这些以地方投融资平台出现的公司,往往能够获得政府划拨的土地或财政补贴,进而以此为条件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要求贷款,以用于市政建设、公用事业等项目。2004年,开放了地方政府投资职能、拓宽项目融资渠道、健全投资宏观调控体系等,这实际上是为地方投融资公司在更大范围内和建立更广泛的融资渠道打开了便利之门。
  
  此后,地方政府投融资一路狂奔,在许多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面临债务危机,有些地方其危机的严重程度是当地政府所难以承受的。而其债务危机在相当程度上成了地方政府的隐形财政债务。当前,一些地方投融资平台的负债率已经达到甚至超过了一定的警戒水平,有些地方政府的投融资平台的负债总规模已经超过了地方政府全年的总财政收入,这已频临危险的边界。
  
  显然,地方政府负债率如果太严重,不但可能让地方财政兜底,而且直接风险很可能被转嫁给银行。而且,更危险在于,地方政府大部分项目采用的是城投模式,即注册一个公司放很少部分的钱进去,靠土地价格评估价值到银行贷款,但如果房地产出现问题,地卖不动了,地方财政就随之危险了,危机或将依次来临。
  
  所以,当前,央行、银监会对地方投融资平台不规范的问题非常紧张,担心引发财政风险,转而引发金融风险,影响社会稳定。特别是现在,许多地方政府近几年将陆续进入偿债高峰期,而受土地出让金收益前景不明朗,经济发展缓进的影响,地方政府财税收入提升速度放缓,偿债风险扩大。
  
  当前的现实情况更是处于“两难”状况,我国的城镇化建设已经进入新一轮建设高峰期,地方投融资平台仍然需要在城镇化中扮演着重要角色,一方面,如果这些平台的贷款能力受到限制,地方投融资平台所蕴含的危局将可能提前显现,并成为真正的危局,进而对中国经济发展产生重大消极影响;另一方面,如果不对方政府举债融资作规范性限制,债务问题将快速扩大,到将来更是难以承受,那将会影响财政,影响银行,影响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有人建议,地方政府要建立偿债资金来源机制和偿债准备金制度,其资金可以从多方面筹措:从土地出让收入中提取一定比例;从市政配套费中筹集一定资金;从国有资产收益中集中一定比例;在国库现金流管理上作文章,视财政经济运行状况,将库底资金作为压缩政府债务的辅助工具或机动财力;收回债务人拥有的资产,通过拍卖、转让变现后抵偿债务;对行政事业单位拖欠的债务,编制部门预算时应安排专项还贷准备金。当然,这些措施的推行还需要有上级政府的政策激励机制。而防范地方政府债务陷入危机的另一重要措施是加强地方政府财政与债务的透明度,建立与完善政府债务统计报告制度,实现商业银行对政府债务的规模、结构和完全性进行动态监测和评估。
  
  当前,许多政府投融资平台总体负债率较高,盈利能力较低,透明度较低,银行对平台及地方政府的整体债务水平难以准确评估,信贷资金监管难度较大,政府投融资平台贷款潜藏着系统性金融风险。而且,这些政府背景贷款项目往往周期长、规模大、同质化而难以实现商业可持续性,直接影响其未来收益,项目偿债能力大打折扣,风险具有隐蔽性。有银行界的人士认为,对于地方政府,如果银行在资产表上继续放贷,可能会重蹈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银行风险集聚暴露的覆辙。
  
  针对当前地方政府债务的急剧累积和迅猛增长,而具有相当的普遍性和全局性,这已逐渐严重地影响了基层政府的正常运转,恶化了社会信用环境,埋下了巨大的社会危机隐患。所以,此次政治局常务委员会所召开的会议上强调抓紧建立规范的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是非常正确的,也是十分迫切的,要防患于未然,千万别让地方政府的债务危机毁了中国美好的经济发展前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