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6月9日下午,市政府与国家开发银行陕西省分行在市委举行开发性金融合作高层联席会议。双方签署新一轮战略合作《备忘录》,标志着咸阳市与国家开发银行陕西省分行的合作提升到了一个新的层面。国家开发银行陕西省分行行长黄俊,市长庄长兴,国家开发银行陕西省分行副行长吴掏飞,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赵润民,副市长李聚合,咸阳城投集团董事长李忠平等参加会议并出席签约仪式。
近年来,国家开发行陕西省分行先后为我市发放贷款24亿元,促进了一大批重大基础设施项目、民生项目和县域经济发展项目相继建成,极大地改善了城乡基础设施条件,提高了城乡群众生活水平,增强了全市经济发展活力。目前,我市已成为开发行陕西省分行在陕西的第二大合作伙伴。
黄俊在联席会议上希望,进一步加强开发性金融合作机制建设,加快完善投融资体制,抓紧落实一批重大合作项目,力争项目早评审、早承诺、早用款;进一步加大双方在富民领域的合作力度,拓宽开发性金融合作领域,丰富重大项目资金来源,保障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
庄长兴表示,市政府将按照合作《备忘录》的要求,不断加强融资平台建设。咸阳城投集团作为咸阳市政府的融资平台,对外代表的就是咸阳市人民政府,因此要继续做实做大做强这个市级融资平台,带动县级融资平台加快建设,全面建立实力雄厚、信誉良好的市场主体,夯实与开发行陕西省分行合作的基础。始终把加强信用建设,严格履行合同作为生命线工程来抓,对需要财政资金提供还贷承诺的项目,及时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并列入市级财政预算,不断健全和完善防范风险的体制和机制。更加注重项目的质量和效益,以科学务实的态度做好每一个拟贷款项目的各项前期工作,使每一个项目都能符合国家宏观调控政策方向,符合开发行的投资要求。进一步完善借用还管理机制,使双方不但在资金借贷量上有新的增加,更在资金使用安全性上有质的保证。
联席会议结束后,李聚合和吴掏飞分别代表双方签署《咸阳市人民政府、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行合作备忘录》。